25不算好人也不算坏人),在另一些例,却拜无折中(一个数必須是奇或偶)。又,有些对成主题分明,有些則不分明。所以,这是明白了,“对成”的一端总是闕失;这至少在基本对成或科屬对成,例如“一与多”,是确乎如此的;其它对成可以簡化为这些对成。
章 五
30 一物既然只有一个相对,我們要問“一与多”如何能相对,“等”-与“大和小”如何能相对。“抑或”一字只能用在一个对論之中,如“此物是白抑或”黑或是“此物是白抑或不白”(我們不会这样发問,“此物是人抑或是白”),至于因为先有所預拟而詢問“来者确是克
来翁抑或苏格拉底”一这兩者就并不同屬任何一級必須分离的事物;可是在这里也成为不可同时出現的对反;我們在这里假定了兩者的不并存,于是才作出“来者是誰”的詢問;照这假定,倘說兩
56a者都来到,問題就成为荒謬了;但兩者若真的都来,这还是同样可以納人“一或多”的討論之中,問題改变为“他們雨人都来抑或其中一人来”:于是說“抑或”必須是有关对反的問題,而我們却問起了“这个是較大或較小抑或相等”,“等”与其它雨項所对反的是什么?5“相等”与兩者或兩者之一都不相对;“等”有何理由說是該与“較大”相对或說是宁与“較小”相对?又,說是“等”与“不等”为对反。所以“等”与“較大”、“較小”相对,这样一事物就不止与一事物相对了。如“不等”之意併指較大較小兩者,那么“等”就該可以与兩者
10都成相对(这一疑难支持了以“不等”为“未定之兩”的主張),①但这引向一物与兩物相对的結論,那是不可能的。又,“等”明显地是在“大和小”的中間,可是并沒有人看到过对反可以处于中間;在定义上,对反也不能于中間;虽对成兩項間常容有某些事物之間15体,然对成各項若自己处在中間,它就不得成为完全的对項了。
1056a
1 5
①这是一条柏拉图学派教义;参看卷N,1087b7。
②参看1055a16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