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指也用全身来解释,說:指是人身上如此如此的一个部分。所以,凡事物的各个部分之屬于物質者后于全体,全体消失时就分解为这些物质。但那公式与依公式为本体的各个部分則先于全体,或其中某些部分先于全体。动物之灵魂(卽有灵生物的本体)依公式
15 就是某科屬軀体的形式与其怎是(至少我們若要明白地解释动物,就不能不照顧到各部分的机能,这些如不提到感覚〈与灵魂〉就說不明白了),所以灵魂必是全部或其中某些部分先于动物这粽合实体,于每一个别动物也如此。軀体与其部分后于灵魂这主要本体;
20粽合实体分解于物质的各个部分,这个本体不分解为物質,在这意义上它是先于全体。在另一意义上灵魂就不先于全体,因为它不能离整个动物而存在;因为在一个活动物身上时是一个指,但一只
25死指就只名称是“指”,而实际已无复“指”的真义了。灵魂也相似。有些部分对全体而論不先于,也不后于,这些是个体的主要部分与公式(亦卽其本体的怎是)紧接地出現于个体之中,例如心或腦;①(宪竟是心是腦为动物主体則无关要旨。)至于人与馬以及此类以普遍性应用于个别事物的名詞則并非本体,这些只是这个
30个别公式与这个个别物質所組成的个别事物被当作普遍性事物来处理或講述而已。作为个体,苏格拉底已經將切身的个别物質包括在他軀体之中。其它的例也相似。
一个部分,可以是形式(怎是),或是形式与物質的結合体,或是物質的部分。但只有形式的各个部分才能是公式的各个部分,36a公式是具有普遍性的;因为一个圓与其“所以为之圓”,卽怎是相同,灵魂也与其“所以为灵魂”者一样。然面当我們接触到那粽合
Z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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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a
①参看卷△,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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