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依于組合,有些則在混和,又有些則依照着我們上面所說其它不同情况。这样,凡从事于制作定义的人,如界說房屋“为磚与木石”則所指为潛存房屋;而那些人,建議以“安頓生物与器具的一个蔭蔽”为之界說的,則所指为房屋的实现。那些人合併了兩項来界說,这就指形式与物質組成的第三項本体。(說明差異的公式似乎
20是对形式或实現而言,說明組成部分的毋宁是指物質);亞尔巨太②所常接受的定义就正是这一类;它們所陈述的是形式与物質之結合。举例:何謂无风<风静〉?“大范圍内的空气不活动”,空气是物
25質,不活动是实現也是本汰。何謂无浪〈浪平>?“海洋平順”.物質底层是海洋而其形狀或实現是平顺。于是,从上面所說看来这就明显了,可感覚本体是什么,这怎样存在一其一为物質,另一为形式或实現,而第三則是那兩項的結合。
章 三
30 我們必不可忽略,有时一名称,所指者为組合本体,抑为形式与实現,是不明的;例如“房屋”作为一个記号,它所标記的是“由磚石如此如此地組成的一个蔭蔽”(組合事物)抑仅是“一个蔭蔽”(实現或形式);綫是“二的長度”抑只是“二”;动物是“魂在身上”抑只35是“魂”(因为魂是本体或某一身体的实現)。“动物”这名称原不是一个公式所能說明,这应是兩者都可适用,而那兩个公式所指的还43b是同一事物。但这問題<名称究屬指綜合实体抑形式>在另一观点上殊为重要,在可感觉本体的研究上拜不重要;因为怎是确乎在于形式或实現。“魂”与“成为魂”是相同的,但“成为人”与“人”却不同,除非那个无軀之“魂”就称为人;其一,事物就是它的怎是,而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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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πρcσCéντes不可解,拟为xpoτiθeντes,解作“建議”(依罗斯詮釋)。
②亞尔巨太(Archytas)泰俭領人,与柏拉图同时,在意大利学派中以擅天文著称,为柏拉图数理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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