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对象一一这些人不以意式为数,也未言及意式存在;①另有些八不照数学方式說数学对象,他們說拜不是每一空間量度均可区分
30 为計度,也不能任意取兩个單位来造成2,②所有主張万物原理与元素皆出于“1”的人,除了毕达哥拉斯学派以外,都認为数是抽象的單位所組成;但如上曾述及,他們認为数是量度。③数有多少类
35方式这該已敍述清楚,別无遺漏了;所有这些主張均非切实,而其中有些想法比別一些更为虚幻。
章七
1081 a 于是讓我們先研究諸單位可否相通,倘可相通,則在我們前曾辩析的兩方式中应取那一方式。④这可能任何單位均不与任何單位相通,这也可能“本2”与“本3”中的各單位不相通,一般地在每5一意式数中各單位是不相通于其它意式数中各單位的。現在(一)假如所有單位均无異而可相通,我們所得为数学之数—数就只一个系列,意式不能是这样的数。“人意式”与“动物意式”或其它任10何意式怎能成为这样的数?每一事物各有一个意式,例如人有“人本”,动物有“动物本”;但相似而未分化的数无限的众多,任何个别的3都得象其它諸3一样作为“人本”。然而意式若不能是数,它15就全不能存在。意式將由何原理衍生?由1与未定之?衍生数,这些就只是数的原理与要素,意式之于数不能列为先于或后于。⑤但,(二)假如諸單位为不相通,任何数均不相通于任何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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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斯泮雪浦。
②指齐諾克拉底信于不可分綫。(可参看里特尔与柏来勒“希瞪哲学史”第八版362頁)。亞氏在卷A章九992a20—23,以“不可分綫”之說属之于柏拉图。
③ 1080b 19.
④参看1080a18-20,23-35。
⑤柏拉图所承認的制数原理为1与未定之2(或露單双)。亞氏將此兩原理当作“本1”与“本2”:因而論証(甲)它們不能制数,(乙)也不能先于或后于数,郎不能为数之因也不能是数之果;因为它們是由不同品种單位所組成的。他进而又論証意式并非由任何原理所演生,所以井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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