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三类:(一)物質(二)自然本性(三)兩者之綜合个体。
章四不同事物各有不同原因; 1070a31—1070b10
但比拟而論,一切事物之原理或原因为类相同,或四(形式,闕失,物質,动因)或三(形式与动因合一)一—动因有近有远,远因卽万物总因一一动因有内有外,自然产物出于外因,思想产物不出于外因。
章五实現与潛能为一切事物共有之原理,但在应用时实例各異。—一切事物之原理可以相喻而各自为别(人类之形式、物質与动因皆同,而尔我各别;世間所問詢者为各别个人,非“普遍人”)。—所可通解者:(一)各具四理,(二)咸依本本,(三)悉出于原始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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