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說过的①那些理由的人們以現象为真实,也認为一切事物无30須以真假相諍,因为事物之呈現于各人,所得現象原不一致,卽便呈現于同一人时,前后也不一致,甚且常常同时发生相反的現象,(当一物置于我們交叉的兩手指間,触覚則謂二,視覚則为一)②35—对于这些人們,我們將說是的,但这不在同一官感上,不在同1011b一时間内,不在同一情况下,如果这些条件具备,所呈現的將屬真实。但彼不为决疑解惑、仅为辯論而辯論的人,于此又將說,依你所論,也只是于那一感受的人是真实;井不能說这于一切人均屬真实。如上曾述及,③他必使一切尽成“关系”—使一切相关于意5見与感覚而后已,这样就沒有一个已存在或將生成的事物能脱离某些人的意想之如是或如彼而自行存立。但事物之已存在或將生成者,显然幷不一律有賴于人們的意想,
又,事物之为一者,应与一事物或与某些决定性事物为关系;如一事物成为兩半而相等,其为“等”,与为“倍”幷无直接关系。④10于是,思想于事物的人与被思想着的事物如果相同,人將不是那思想者而將合一于那被思想着的事物。每一事物如果必須相关于思想此事物的人,則此思想的人將累累地相关于无尽相关的各别事物。
这些当已足够說明(一)一切信条中最无可爭議的就是“相反15敍述不能同时兩都冥实”,(二)如認为兩都真实,这引出什么些后果,以及(三)为什么人們会得誤認相反者雨都真实。“相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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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b
①参看1009a38—1010a15。
②1011231—34参看卷K1062b33—1063a10。
③参看1011a19及以下。
④壹謂“等”只与“等”相关,“牛”只与“倍”相关;不应作一切皆互为关系的看法。1010b1一1011b12的辞旨是这样:若事物因别人的感觉而为存在,則人只是存在于他人的思想中,将为一“被思想物”,而世上便无“能思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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