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措手的);世上也將失去理性;有理性的人总是符合于一个目的而后有所作为,这就是定限;終极也就是“定限”。
“怎是”也不能引致另一个更充实的定义。①原定义比之衍生定义总是较切近的一个定义;在这样的系列中,如果第一項定义沒20有做对,以后的步趋也不会走准,还有,这样說的人实际毁坏了学术;因为要想达到无可再解析詞項,这是不可能的。依照这些想法,知識也成为不可能;事物如真具有如此无尽的含意,人將从何認取事物?因为这并不象一条綫那样,可以作无尽分割,可是实际
25上,于綫而論那个无尽微分还是不可想象的,所能想象的只是一些假設为有定限而頗短的綫段而已(人們如欲追寻一条无尽可分割的綫,他就沒法計算多少綫段)。—凭可变事物来想象物質之无尽也不可能。若說无尽事物能存在,則这个无尽观念便非无尽。
但是(乙)原因的种类若为数无尽,则知識也將成为不可能;因30为我們只有肯定了若干种类原因以后,才可以研究知識,若說原因是一个又一个的增加,則在有尽的时間内人們就沒法列举。
章 三
对于一羣听众,学术課程的效果須看听众的习性;我們乐于听935a到自己所熟悉的言語,不熟悉的言語違異我們的慣常,就好象难以理解,又好象是外邦人語。可理解的言語就是习慣的言語。习慣5的力量可以律法为証,因积习而逐漸造成的律法,其中神話②以及
994b
a2
①此語簡略,可以人的定义为例示而加以說明:怎样是人?“人是理性的动物。”“怎样是理性动物?”“这是理性的有官感的活体”这样一定义引致另一定义,总不能无尽地进行。
②神話之入律法者,其例,如坤母神話以大地女神为人类之祖母,雅典与斯巴达均以之訂入法律。柏拉图亦尝論及以坤母神訂入法律可以增进人民对于乡土国家之忠忱。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