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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 福柯政治哲学研究 · 第 145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54 · 第六章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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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 福柯政治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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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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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三类:作为道德研究对象的自身治理,作为家政学处理对象的家庭治理,作为政治学探讨对象的国家治理。探讨这三类治理形式和三类治理者之间的实质性关联,成了福柯治理理论的关键所在。一个人只有先学会如何治理自己,如何治理自己的财产,如何治理家业,才能成功地治理国家。同时,当一个国家被合理治理时,家长就知道如何治理家人,如何治理他的财产和他的家业,如何按照他所应该做的那样行事。在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家庭是一个关键要素。治理艺术实质上是要探讨如何把家政学(即在家庭范围内管理个人、物、财产的正确方式)、如何把父亲对其家庭的这种无微不至的专注,引入到对国家的管理中来。于是,福柯深信把家政学引入政治实施之中,这将是治理的本质关键。卢梭为《百科全书》所撰词条“政治经济学”就已深含此意:治理国家就意味着施行家政,在整个国家的层面上建立家政,也就意味着对国家的居民,对每个人和所有人的财产和行为,实施一种像家长对他的家务和财产一样专注的监视和控制。魁奈把好的治理称做“家政治理”也是此意。

福柯赞赏拉佩里埃(Guillaume de La Perrière)在其《政治之镜:涵盖各种治理手段》中所给出的“治理”定义:治理就是为了便利的目的而负责的对事情的正确处理。拉佩里埃的治理观是反马基雅维利的主权理论的。拉佩里埃的治理观与马基雅维利的主权观之间的本质差异,集中体现了司法国家与治理国家的差异。至于行政国家和戒训社会,福柯在《监视与惩罚》中有较多论述,在此不宜展开了。

鉴于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认为君主与其主权之间是一种外在的和超越的关系,拉佩里埃则把治理者与其治理对象的关系看作内在的多重的关系。鉴于马基雅维利的君主权力针对的是领土和居民,而拉佩里埃的治理所针对的绝对不是领土和居民,而是“事情”,是一种由人和事构成的复合体。“在这个意义上和治理相关的事实际上是人,只不过这个人是与财富、资源、谋生手段、领土(具有特定特点、气候、灌溉条件、肥沃程度的领土)这些事关联、交织的人;是与习俗、习惯、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这些事关联的人;最后,是与饥荒、流行病、死亡等事故和不幸这些事关联的人。”①与这种人与事的复合体相比,领土和财产几乎只是次要的、可变的量。鉴于马基雅维利的君主的首要目标是通过法律来保全君权或达到普遍善,拉佩里埃的治理则并不是通过法律,而是运用策略(tactiques),为了一种对每一项有待治理的事情来说都“便利”的目的来正确处理事情。为此,治理必须保证尽可能大量的财富被生产出来,必须保证为人民提供了足够的谋生手段,必须保证人口的增殖,等等。治理的目标并不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达到的。

第六章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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