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感叹众说纷纭的国家理论,无论是热爱国家还是憎恨国家,无论是理论探讨还是宪政实践,在历史上都高估了国家问题的价值,不是面对国家这个最冷血怪兽抒情万千,就是把国家还原为一系列发展生产力或再生产生产关系的功能。“但现时的国家可能比它在历史进程中任何一个时候都不再具有这种统一性、这种特性、这种严格的功能性,甚或这种重要性。”①福柯倾向于把国家看作一个复合现实和一个神秘化的抽象,其重要性要比人们所认为的有限得多。鉴于军队、税收制度和司法制度很早以前就已存在,福柯并不认为国家及其制度诞生于16世纪下半叶和17世纪上半叶,而只是主张从16世纪起被治理化的社会建立了相应的治理国家。福柯破除国家崇拜论,拒斥黑格尔理性国家观(国家是政治的和法的理性的实现),这与马克思后来所坚持的“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服从社会”的观点相一致。福柯与马克思的差异在于:马克思认为在西方封建制度下国家与社会统一于国家,资本主义制度下国家与社会相对独立,而社会主义民主制下国家与社会统一于社会,福柯则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被治理化的社会同时也进行着国家的治理化,国家与社会并未形成政治与经济的二元格局。福柯专门研究了治理这一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特别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并进一步明确了治理化的社会产生并决定国家这一命题的思想内涵和实践意义。福柯不仅谈论国家的治理化,而且还把国家的治理化视为国家得以继续存在并保持为当今形态的重要原因,其理论前提就是不仅治理术问题和治理技术已成为政治角逐的唯一真实的场所,而且对于国家应有的范围、公与私、国与非国等的限定以及国家的续存和界限也只有从治理术的总体策略出发才能得到理解。
第八章 治理理由的转型:从国家到自然现实
① Michel Foucault, Sécurité, territoire, population, 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 1977—1978, Seuil/Gallimard, Paris, 2004, p.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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