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主要不是作为意识形态,而是作为治理技艺,但福柯要研究在政治主权实施中的治理实践的合理化,因为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有政治主权之实施的合理化问题。鉴于脱胎于人文主义的资本主义一直在探讨治理合理化问题,而历史相对较短的社会主义则缺乏“一个治理理由”,缺乏“对治理合理性的界定”①。作为政治理论和意识形态的资本主义与相关治理技艺的嫁接勾连、协调整合已有较长的历史发展和实践操练,而同样作为政治理论和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却仍需要嫁接到特定的治理技艺上去并进行磨合、整合,最终逐渐发展出适合每个国家的自主的社会主义治理术。但无论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依存于哪一种自由主义,福柯都要追问其特殊的合理性如何把治理技艺的合理化原则奠基于被治理者的合理行为之上。
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资本逻辑的合理性和非理性的两重性,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剖析资本主义社会之非理性的合理性问题,到法兰克福学派试图阐发一种旨在消解经济非理性的新社会合理性,弗莱堡学派设法重构可以消解资本主义之社会非理性的经济合理性,无一不是在探索能实现富国强民理想的治理技艺。如何在物质与精神、经济与社会、自然与人文、资本与劳动、市场与国家、效率与公平之间保持动态平衡乃至协调发展关系,必将是任何一个国家、社会,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要加以无穷探索和倾力关注的治理技艺。福柯设法向我们展现某些制度性的、行政的、司法的、医学的等在实践中运作的种种合理性形式。非理性并未在种种合理性形式中获得不因时效而丧失的权利。人们不能把理性主义尊为理想并以此为要挟来阻止福柯对真实运作的种种合理性进行分析。“自由主义显然既非一种意识形态,也非一个理想。自由主义是一种治理形式和一种极其复杂的治理的合理性’形式。”①自由主义所处的特定历史境遇决定了该由历史学家去研究自由主义凭借哪些手段、付出何种代价而如何能在特定时期、特定情势下的特定国家运作?针对有人指责自己在当代不同政治和社会制度之间的价值和抉择表现出冷漠时,福柯的答复是:无论是自由主义制度还是独裁主义制度都会实施强制性技术,关键是该由政治上和道德上都已成熟的民众去作出个体和集体选择,而福柯自认为重要的是要指出某个制度是如何运作的并且是由什么组成的,是要阻止某个制度所实施的一系列操纵和愚弄。
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福柯政治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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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Michel Foucault, Naissance de la biopolitique, 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 1978—1979, Seuil/Gallimard, Paris, 2004, p.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