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的历史话语虽然偏向国家,不再反国家,但已不让国家掌握自身话语并为自己辩护。“它将书写那种在民族与国家之间、在民族的国家潜在性与国家的现实整体性之间无休止地交织在一起的历史。”③这将是一种从潜在到现实、从民族整体性到国家普遍性的直线型历史,这将是民事力量关系(而非军事力量关系)运转的历史。如果说布兰维里耶在18世纪是以战争类型的统治来使用经济、教育、语言、知识这些民事制度,那么,人们在19世纪为了国家扩张而进行的民事斗争就已取代了18世纪的为统治而发动的军事战争,人们使用上述民事制度主要是为了国家及其普遍性这个民事斗争的目标。相比于民事斗争这种常态,军事斗争和国内战争都仅仅是插曲、危机。从19世纪起,历史话语叙述的是这两种斗争相互交叉、重叠的历史,尽管人们采取具有普遍主义的民事斗争形式是常态,采取具有征服与被征服关系的二元对立特征的军事斗争形式是插曲。法国大革命是暴力战争的最后一曲,是旨在实现国家普遍性的民事冲突和斗争的军事工具。第三等级成为法国唯一的完整的承担起国家责任的民族。民族一国家的一体性终止了18世纪军事战争模式下民族的二元性以及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的所有统治关系。
第十二章 政治历史主义
① Michel Foucault, Il faut defender la société, 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 1976, Seuil/Gallimard, Paris, 1997, p.194.
② Ibid., p.200.
③Ibid., p.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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