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人”之所以可被杀死且不得受祭祀,是因为通常是坏人或不洁之人被称作神圣人。“愿其神圣”其实是一个诅咒,被诅咒的人往往是一个被驱逐者、被禁止者、被禁忌者、危险之人、肮脏之人。“sacer”这个拉丁词兼具“属神”和“被诅咒”这两个对立含义。“神圣人”能被杀死,杀死“神圣人”可不受惩罚,就处在人法之外,处在世俗领域之外;“神圣人”不得受祭祀,就被排除在祭祀之外,就处在神法之外,处在宗教领域之外。这说明我们不能在人法或神法之内来说明“神圣人”“神圣人”的生命就这样面临暴力的双重例外、双重排除和双重获取。“不能被献祭但可以被杀死的生命,就是神圣生命。”①阿甘本要通过“神圣人”来揭示出那个处于神圣与世俗、宗教与司法得以区分之前的地带的原初政治结构(politicalstructure)。主权的政治领域通过双重排除而得以构建。实施这种暴力的至高决断通过在例外状态中悬置法律而把赤裸生命纳入自身之内,神圣人的生命就是被至高禁止所捕获的生命:可被杀死,但不得被献祭。神圣人的身体生动地保障了其服从一种死亡权力。至高权力(sovereignpower)最原初的活动就是要生产出作为自己对立面的赤裸生命,并赋予其神圣性。“实际上,生命的神圣性原本恰好既表达了生命臣服于一个掌控死亡的权力,又表达了生命无可挽回地暴露在弃置关系之中。”①阿甘本把主权者与神圣人具有的相同结构视为一种对称关系和交互关系:对主权者而言,任何人都是潜在的神圣人;对神圣人来说,所有人都像主权者那样在行动。主权者的身体与神圣人的身体之间也是一种对称关系:可被杀死,但不可被献祭。路易十四被雅各宾党人斩首证明了其作为神圣人被处死而又不可献祭的赤裸生命特征。主权者和神圣人,两者在双重例外、双重排除中合二为一,界定了西方第一个既不同于宗教领域也不同于世俗领域的政治空间。阿甘本由此断定:赤裸生命与至高权力、神圣人与主权者的关系要比施密特所说的敌与友、本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原初、更为基本、更为紧密。
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福柯政治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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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Giorgio Agamben, Homo Sacer: Sovereign Power and Bare Life,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Stanford, California, 1998, p.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