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客观化的自然和道德化的社会受控于颠覆性的权力意志或工具理性这样的神秘力量,因而尼采试图打破西方理性主义框架,对理性作去神秘化的批判,而这个批判本身却与理性境域无涉。尼采把理性当作十分隐蔽的权力意志。“由权力理论发动的种种去神秘化在自我指涉的理性批判的困境中,在趋于总体的批判中,变得混乱不堪。”②但是,“一旦与有效性相关的所有宣称都被撤销了,一旦种种评价都被归结为种种并不能说明任何有效性要求的权力要求,我们就看不到批判还能依据什么标准来做出种种区分呢?批判至少要在值得敬重的权力与值得鄙视的权力之间做出区分”③。尼采的理论区分开“能动的”力与“反应的”力,也并没有使他走出总体理性批判的困境,因为批判攻击到了其自身有效性的种种前提。尼采的这个理论最多为走出现代性的视野准备了出口。如果任何一种理论工作都基于权力要求与有效性要求之间的绝对区分之上,那么,尼采的理论还缺乏任何根基。④
由于发现尼采对霍克海默和阿多诺产生了重大影响,哈贝马斯对自己的良师表示出某种敌对态度。而福柯对尼采重新阐释并把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引为同道,使得福柯与哈贝马斯的分歧愈加彰显出来。哈贝马斯指控,由于理性批判拒绝抛弃自己的合理性,因而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境地。自尼采以降,理性批评家们一直在重弹尼采的老调,并陷入了无可奈何的尴尬场面,因为理性批判不可能既是批判的,同时又能使自己的标准不受批判。
哈贝马斯发现,霍克海默和阿多诺为“主体性的源始历史”所设定的基础结构,在每个细节上都与尼采的理论有着相似的地方。因而,同尼采一样,霍克海默和阿多诺也陷入了总体理性批判的困境,即合理性批判损害了自己的前提:“我们已经注意到总体化的、自我参照的批判的两个变种。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尴尬与尼采所知的尴尬是一样的;实际上,倘若他们不想放弃最终去神秘化的结果并想继续从事批判工作,那么他们必须保留一个标准,以说明所有理性标准的讹用。面对这个悖论,批判在自我兜圈子过程中迷失了方向。”①哈贝马斯直言,《启蒙辩证法》根本就没有告诉我们如何才能摆脱目的理性的神话暴力。霍克海默和阿多诺之所以不能走出困境,是因为他们不能完全排除近代意识的哲学假定。从笛卡尔到康德的意识理论的基本概念中,和谐观念并不占有一席之地,而从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到谢林和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又大肆滥用和谐观念,因此早期社会批判家们不能在和谐与反和谐之间的夹缝中求生存。哈贝马斯与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分歧在于,哈贝马斯认为交往理论蕴涵了主体与客体之间存在着的工具理性、认知理性及其合理性形式,交往理论又包容于对话的主体间性理论,主体必须符合主体间性以达到相互理解和协调行动的目的。这样,哈贝马斯就从以意识为中心的意识哲学转到了以交往为中心的语言哲学,因而能够证明,除了主宰主客体之间的认知一工具合理性以外,还存在着“道德实践的”和“审美一实践的”合理性形式。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失误在于未能把社会生活世界的理性化与资本主义现代化过程的特殊病理学形式区分开来。
第二章 启蒙与现代性
① Jürgen Habermas, Le discours philosophique de la modernité, Éditions Gallimard, Paris, 1988, p.83.
②Ibid,, p.118.
③Ibid., p.150.
④Ibid., p.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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