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论灵魂
与关于神、存在、造物的本体论思想相结合,艾克哈特刻画了人在宇宙中占据的高贵地位。这种高贵的特性不言而喻在于,人拥有一个按照神的形象创造的灵魂。“灵魂在本性上是按照神塑造的”③。如同上帝是三位一体一样,灵魂也是由三种力量构成的,即记忆、理性、意志。记忆是一种保存的能力,它把其他能力交付给它的东西保存起来;理性是理解的能力,当理性的对象是上帝时,其他一切力量都必须协助它;意志则根据其意愿来提供和禁止一切。与托马斯一样,艾克哈特强调了理性的优先地位。理性的高贵在于把握我们当下不能触及的事物,而意志的高贵则在于自为地把握所有事物,特别是在理性束手无策的地方。但是,意志的力量需要其他力量尤其是信仰的辅助,而信仰又归根结底来源于认识。在强调理性优越地位的同时,艾克哈特对意志也做了一定的肯定。
艾克哈特把灵魂看做是一种多层次的存在。在这些层次中,有一个特别深邃的层次,它直接地与灵魂自己在神里面的原型、与灵魂的理想的存在相联系。艾克哈特将这个层次称为“灵魂的火花”。凭借它,人以某种方式分有了神的本性。艾克哈特甚至赋予灵魂以与圣子等同的地位。认为在上帝的“独生子和灵魂之间没有任何区别”④。
①《艾克哈特大师——德语布道与论文集》,304~305页。
②《艾克哈特拉丁文著作集》,第1卷,190页,斯图加特,1964。
③《艾克哈特大师———德语布道与论文集》,425页。
④同上书,2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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