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述霍布斯关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我们可以看到,他在继承培根关于一切知识和观念起源于感性经验原理的同时,也重视理性认识的作用,还承认了为培根所排斥的三段论法的作用;在他的方法论中包括了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可见霍布斯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并不像后来一些英国经验论者那样片面,包含有把认识论中的一些对立方面结合起来的合理思想,所有这些都是与他受到笛卡尔哲学以及几何学方法的影响分不开的。然而,霍布斯毕竟深受经验论的影响,他所谓的推理知识不过是加减计算而已,并没有认识到理性认识的本质,所以不可能真正做到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结合,这就使他在认识论上陷入了唯理论与经验论的矛盾。
二、自然哲学
霍布斯依据伽利略机械力学原理,发展了培根的唯物主义,建立了系统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亦即以“物体”概念为核心的“自然哲学”。
(一)物体
霍布斯所谓的“物体”,就是客观存在的、具有广延的东西。他给“物体”下的定义是:“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袤。”②物体是有广延的东西即是有形体的东西,它是一切性质、一切变化的主体。“根据这种意义说来,实体一词和物体一词所指的就是同一种东西”③,物体即是物质实体。这就是霍布斯在欧洲近代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的机械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霍布斯论证说,既然宇宙的全体和各个部分都是物体,而宇宙包括了一切,所以任何不是物体的东西都不存在;既然“有形物体的东西”与“物体”、“物质实体”都是同一回事,那么,断言有所谓“无形体的实体”、“非物质的实体”,那就是根本自相矛盾、毫无意义的空言。这样,霍布斯既驳斥了经院哲学家所谓同物体相脱离的“抽象的本质”、“实体形式”之类的虚构,也批判了笛卡尔所谓与身体相脱离的、无形体的“思想实体”,而且排除了神学,得出了无神论的结论。霍布斯公开声言“哲学排斥神学”,他的无神论思想在17世纪独树一帜,使得“霍布斯主义”在当时成了无神论的代名词。
① 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十六一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66页。
②同上书,83页。
③[英]霍布斯:《利维坦》,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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