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宗教怀疑论
从休谟第一部著作《人性论》到他的最后一部著作《自然宗教对话录》,宗教问题始终是休谟思考的主要问题之一,而且他一贯对宗教持怀疑论的态度。当然,休谟不是无神论者(他甚至认为无神论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而是怀疑论者。这就是说,上帝的存在既不可能被证实,也不可能被否证。从这种怀疑论的立场出发,休谟批判了关于上帝存在的各种证明。
18世纪的神学家们继承了托马斯·阿奎那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以“始因论”来证明有一个上帝作为宇宙的“第一因”。休谟则认为,人是无法经验到上帝是宇宙的第一因的,我们也不可能在上帝这个“第一因”与宇宙这个结果之间形成“恒常联系”的习惯性联想,那要经过许多次重复才是可能的。因此,这一证明是不成立的。
神学家们也经常利用“神迹”来证明上帝的存在。而在休谟看来,“神迹”是完全违反“自然法则”的,而“自然法则”乃是经验所确立的,而且为经验所证实了的。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神迹”的存在。实际上,“神迹”不过是有人在欺骗而又有人“轻信”而上当受骗而已。休谟对《圣经》亦采取了怀疑的态度,他批评充满了“神迹”的“摩西五经”“是一个野蛮而无知的民族提供给我们的,它是在他们更野蛮的时候写的”①。
在18世纪时,论证上帝存在的权威理论和中心支柱是“宇宙设计论”,亦即自然神论。休谟早年曾经赞同自然神论,后来则不厌其烦地对之进行了深入的批判。在他看来,宇宙设计论者证明上帝的存在所采用的是类比的方法,即从自然界中的事物与人工制造的东西类似出发,根据人工作品有其制造者这一经验事实,来推出自然作品的作者亦即上帝的存在。然而,宇宙设计论者犯了不当类比的错误,因为自然界中的事物与人工作品的相似程度“比太阳和蜡烛的相似程度还要小得多”①。人工作品只是宇宙中极小的一部分,从部分得出来的结论并不能就适用于全体。而且无限大的宇宙只有一个上帝做它的设计师,这与人工作品需要有许多设计师也是不同的。除非亲自感觉到、看到、经验上帝设计宇宙的全过程,否则我无从得到“上帝存在”的印象。然而经验是不能做到这一点的。我们可以根据经验和习惯推知某一建筑物必然有其设计者,但是要推论宇宙的设计者却是没有任何人的经验和习惯可以作为根据的。休谟不仅批判了关于上帝存在的种种证明,而且探讨了宗教产生的心理学原因,批判了宗教对人类社会的危害作用。
①[英]休谟:《人类理智研究》,1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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