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希特继承和发展了康德的范畴学说和辩证法思想,把康德静态的范畴体系改造成为一种辩证发展的模式,不是从形式逻辑中引出范畴,而是从自我中推演出思想的各个规定,从而揭示出思维规定的必然性,知识学因而也就成为“人的精神的一部实用的历史”①。费希特的范畴演绎为黑格尔的逻辑学勾画了蓝图,黑格尔把这项工作称做费希特的“大功绩”,“是世界上推演范畴的第一次理性尝试”。但是,在知识学中,自我与非我是性质上的对立,费希特解决矛盾的方法却是量的方法,即永远在对立面之间插入中间环节,把矛盾推向无限的未来,“从而陷入恶的无限性”②。
理论自我的认识活动如同光一样的一条直线:A→B→C……假定它在C处受到了阻碍,于是向前的光就会折回来,回到出发点“看到”自己的来源。然而,光要回到起点A,A也要有反作用才行。所以,当光从C折返到A时,同时亦产生了从A到C的反作用。于是,我们就在A与C之间有了一个双重的自己与自己相反对的自我运动。这就是活动与受动的统一。在A与C之间发生的折返式运动中,自我意识到了自己,不过也仅此而已,它还没有意识到自身之外的东西。它要感觉到自己,就应当碰到他物,不仅反思到自己原始的活动,而且要反思到自己的反思。显然,“光”的比喻表明,自我永远也不可能直接意识到自己的活动,只能以一定的基质或事物的形式间接地意识到这一点。因此,自我的认识活动总是先来产生某种东西,然后对之有所直观,有所反思。这一过程就是自我无意识地产生世界,然后去认识世界的过程。
理论自我的认识活动包括感觉、直观、想象力、知性、判断力和理性几个阶段。
自我永远不可能直接看到,而只能通过自已的产物间接地看到自身的活动。所以,要认识自己的活动,自我就需要第一个反思,这反思带来了限制,产生了受到强制、无能为力的情感,这就是感觉。自我的第二个反思是直观,即“一种沉默的无意识的静观”。直观是自我对感觉结果的反思。在直观中,感觉的结果呈现为外来的东西,自我对这仿佛是外来的东西进行反思。对直观进行反思、把直观的结果进行模拟和再造是由想象力来完成的,由此构造出客观事物或客观世界的图形。到此为止自我还处在无意识的状态。当自我对想象力的结果进行反思的时候,开始了有意识的思维活动,这就是知性,它把前此的认识结果固定下来。知性对业已设定的对象进行自由的反思的能力就是判断力。判断力既然可以对某一客体进行抽象,也就可以对一切客体进行抽象;抽掉了一切客体而反思判断力本身的自我就达到了理性。自我在判断力中发现自己是在与自已打交道,它意识到对象的意识就是自我意识,自我从根本上说是不受任何客体规定的。于是自我就创造出了自己不受非我制约的自由,成为了自我意识。这样,理论自我就从它的终点回到了它的起点。
①《费希特著作选集》,第1卷,638页。
②[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322、3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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