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与其说知识学中的基本矛盾是自我与非我之间的矛盾,不如说是绝对自我与有限自我之间的矛盾。绝对自我有限化自身而成为理论自我,现在终于回到了自身,不过它还没有实现自身,只有到了实践领域它才能实现这个目的。
(四)实践知识学的基础
理论知识学探讨的是如何获得合乎真理的认识,说明客观的、自在的东西如何成为主观的、为我的东西。实践知识学则探讨如何使真理性的认识变为现实,说明主观的东西如何实现为客观的东西。
实践知识学的规则是“自我设定自己是规定非我的”。在理论自我中,自我与非我之间的关系是因果关系,而在实践自我中,自我与非我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在理论自我中表现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现在成了主体借以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
实践自我是规定非我的自我,因而实践活动是涉及客体的客观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费希特把与可能的客体相联系的自我返回自身的活动称做“努力”(Streben),这一概念构成了自我设定非我的前提,它是实践知识学的基本概念。自我是无限的又是有限的。就自我的“努力”而言,它是无限的,或者说,它“努力”成为无限的。但是努力本身就已经包含了有限性,因为努力如果没有反努力的东西就无从努力出来。所以,绝对自我要先来设定反努力的阻碍非我,然后去克服这个非我,实现自己的努力。在费希特看来,尽管非我的反努力给自我的理想活动设置了限制,但自我本身有一种追求实在性的冲动,能够冲破依存于非我的限制。概言之,人的实践活动就是要不断地冲破客观的限制、使之与主观相一致的无限的活动。
实践活动的有限性与无限性在人的感觉中表现出来。作为感觉者,我觉察到在我之内存在着追求实在性的内在驱动力,因而把自己设定为自由的。自我追求实在性的冲动是要去创造一种自身之外的实在性,因此是对一种完全不知道的东西的冲动,由此产生渴望的感觉。如果人的实践行动是由追求实在性的冲动所决定的,渴望就实现了,油然而生的是满足的感觉。费希特指出,没有冲动对象的单纯形式的冲动会给厌恶的感觉的出现、行动与冲动的不和谐提供可乘之机,他主张一种合乎理想的冲动,以创造冲动与行动的和谐,达到渴望的感觉与满足的感觉的综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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