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第七、八、九卷对实体学说展开了系统的探讨,这也可以说是亚里士多德思想的深入发展。首先,他重申了实体是存在的首要意义的观点,借以说明探讨实体的重要性。所有范畴和事物都由于实体而存在,因为“实体在一切意义上都是最初的,不论在原理上,在认识上,还是在时间上”①。我们首要的和唯一的问题,就是考虑实体是什么。关于实体是什么的问题,前人有不同的回答。概括而言,至少有四种:是其所是、普遍、种、载体。于是,亚里士多德便分别来考察这四种东西是否是实体。
先说“载体”。有三种东西具有载体的特征(即:其他述说它而它不述说其他):质料、形式、二者构成的具体事物。质料既是又不是实体。说它是实体,因为它符合“不述说其他”这个标准;说它不是实体,因为“分离的东西和这个’看来更算做实体”②,因而质料不符合这两条。“这个”是具有自己独特规定性的个体,所以才能分离存在,但“我说的质料,就其自身既不是个某物,也不是某种量,也不是用来定义存在的其他范畴”③。简言之,作为质料的质料什么也不是,当然不具有“这个”和“分离”的特征,所以不是实体。比较而言,形式和由两者构成的事物,比质料更具实体性。既然复合物是实体,其构成因素之一的质料不太算实体,那么,另一构成因素即形式就是实体了,而且其实体性应该比复合物更大。“如若形式先于质料,并且是更充分的存在,根据同样理由,它也先于由两者所组成的东西”④。这样一来,它们的顺序就应该是:形式、事物、质料。
再说“普遍”和“种”。亚里士多德明确断言它们都不是实体(他在论述时讲的是“普遍”,没有专门讲“种”,因为“种”必定是普遍的,故可以理解成一并讨论了)。其主要理由是:第一,每物的实体都是它所特有的,不属于别物,而普遍则是共同的。第二,“实体按其本意就是不依存于载体的东西,而普遍却只有依存于某一载体才有意义”。因为如若实体依存于什么、从出于什么,就不是最初的了。第三,“实体不可能由它现实地包含着的实体构成,因为像这样现实着的二,决不可能成为现实着的一”,除非是潜在的二。既然普遍不是实体,理念当然也就不是实体了,因为理念是普遍的。①
① 苗力田主编:《古希腊哲学》,507页。
②同上书,508页。
③同上书,510页。
④ 同上书,511页。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