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德勒兹来说,概念与差异的关系如同蚀刻的铜版画的明暗线条,传统哲学关注的是凸现出的、明亮的线条结构,而德勒兹则认为,这些线条的意义却是由凹陷在其中的那些线条衬托出来的。前者作为明显的意义具有第一性的地位和作用,但他更关心的是第二等级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差异哲学就是关注在空间上那些明亮的光影之下的内容,是关于第二等级事物的哲学。德勒兹指出,在柏拉图的“洞穴说”中,已经对人类认识能力作出了区分,但他把认识的结构局限于理性的层面上。但是面对差异,如果差异要持续作为一个怪胎,就必须逃离“洞穴说”,不能按照柏拉图主义的那种对人类认识能力的区别来对待差异。也就是说,差异哲学就是要面对那个被传统理性主义称之为由“坏的偶然性”构成的“恶劣的遭遇”,把差异看作是由“坏的偶然性”制造或生产出来的。
- 差异的界限
作为偶然性的差异与选择性有关,就是必须决定什么差异可以在一般性概念中被记下并且如何记下的问题。这种选择似乎是可以按照大或小的选择而有效地实现。但是这种“大”或“小”并非由“一”的本质决定,而就是差异本身,是第一位的并且也是最重要的差异。问题在于,差异能够并且必须可以伸展到多远?差异大到什么程度,小又到什么程度?在一个什么样的概念的范围内,使差异既不能消失在其中又不能用逃离来超越它?这实际上就是要确定差异的界限。对差异的界限及其与道德的关系的认识是德勒兹在差异问题中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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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裂的时间与“异质性”的存在—德勒兹《差异与重复》的文本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