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兹在分析中认为,从一个他者的观点看来,“差异所表现出来的只是一个种’的概念的反映。实际上,差异允许通过从相似的邻近的种达到那个包含了差异的同一性的类—就是从一个持续的可感觉系列的曲折的判断中抽取出或分割出类的同一性。在另一端,差异允许通过从各自同一性的类达到那个获得了它们在可感知事物之间相关的类推(判断)。作为一个反映概念,差异证明了它对于所有再现的需要条件的服从,因此变成一个有机的再现。在反映的概念中,中介与被中介的差异是实际上完全主体化为概念的同一性,与主语相对立的谓语,是类推的判断和相似性的感觉”。问题在于,在所有的这些反映方面,不论差异是否失去它自己拥有的概念和它拥有的现实性。实际上,差异不再是一个反映概念,“差异概念只有当它处于那个丧失了指定的范围时才重新恢复了自己拥有的有效的现实性:既是在一个相似性的系列里打碎了连续性,也是在类似的结构之间通过分裂而产生的不可能性中。”因为差异只能处于一种不幸的状态,所以它不再是一个反映的概念。无疑,差异不能是一个没有他者的概念,但不幸的是不像正好作为承担证明那个不可还原的、持续地在平静的外表下进行着有机再现一样的行为之基础。可见德勒兹在这里把同一性的丧失看成就是差异的实现过程。
- 存在的单义性与异质性空间
德勒兹指出,从哲学史的传统看,从巴门尼德到海德格尔,在本体论上发出的声音都是一样的,“就是单义性的全部展开所构成的回声,就是由单一的声音导致的存在的喧闹声。理解那样的存在是没有什么困难的,即使它是一种抽象的共同性。然而不是类。这足以代替那种与命题伴随的判断的样式。”德勒兹认为,只有在命题作为一个复杂的存在被理解时我们区分出:意义或命题所要表达的是什么;被指定的(在命题中自身表达了什么?)表达者或指定者,哪些边缘化的样式,等等。所有的这些都说明了,差异的因素表现了赋予因素的意义和指定的特色。我们能够接受那个不具有相同意义的名称或命题即使当它们指定真实的相同事物时。然而,德勒兹希望在真实的区分中能够引人数量的区分,以更为精确地区分出不同的差异性特征。这一点是从柏格森哲学的分析中延续下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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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裂的时间与“异质性”的存在—一德勒兹《差异与重复》的文本解读
Gilles Deleuze: Difference and Repetition, 1994, b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p34.
Gilles Deleuze: Dif ference and Repetition, 1994, b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p34 -35.
参见 Gilles Deleuze: Difference and Repetition, 1994, b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