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差异与碎片的空间—时间关系
无疑,在单义性存在中仍然有与个体性相关的因素和它们意义的等级和分类,但是分类和合适的等级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差异,关于事物的可接受性之间是不能相互妥协的。相似因为表达了“逻各斯”和“奴斯”,就是它所涉及到的逻辑分类问题。德勒兹指出:“我们必须首先区分出暗示着一种被分类所分裂的类型:如同一种被分类所分裂的物质一样,在这里就是指在判断中类似性规则的那些全部权力。至于公共意识和善的意义是判断的性质,是作为分割的原则而被表现出来的。一种分类的类型通过固定的和确定的命题持续地进行着的是那种可能类似于道具或者是在再现中为划定的可怕的界限中持续地进行的。有关区分不同领域的问题可能对于这个作为分类部分能力的有机判断来说是最为重要的,即使是神,也有它们各自的领域,它们的范畴、它们所赋予的、它们所有的分类的界限和按照命运的大多数不可逃避的死亡。然后就有一种完全不同的另外的分类,也就是游牧,式的分类。这其实是一种概念的区分方式,一种被流浪的游牧,没有占有权、没有围栏、不可评估的。分类的类型不再是作为被分裂的,而宁可是在它们开放的空间里的自我分类的分裂—一个无界限的空间,或者至少没有精确的界限。它不属于也不附属于某个人,即使当它涉及到严肃的与生命有关的事项时,也仍然像是一个游戏的空间,或者一种游戏的规则。也就是说,与此相反的差异则需要为之建立一个空间和游牧’式的分类。”要填满这个空间,在空间中被分类,则是与分类的空间真正不同的。德勒兹把它称作是一种漂泊的和“精神错乱”的分类,在其中,事物被展开,交叉在一个单义性和不可分类的存在的全部空间中。“存在就是那个并不存在的事物,只是按照再现的条件被分类的事物,而且所有的事物都在一个简单的现实的单义性的存在中被分裂开来(从一’到所有)。这样的一种分类相对于传统哲学而言是恶魔而不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一种特殊的、是要求在神的活动领域的间隔之间进行操作的主张,正如它要跳越出屏障或围栏,然后混同所有占有的领域之间的边界。”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去辖域化。
第三章 差异与空间一时间:漂泊的本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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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Gilles Deleuze: Difference and Repetition, 1994, b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p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