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据于此,德勒兹指出了:“如果重复是可能的,那应该归功于奇迹而不是规律,就是对规律的反动:反对规律的相似的结构和相同的规律的内容。”他认为,即使在自然中如果发现了重复,也是以重复的名义肯定了自身而反对规律,重复运行在规律性之下也许超越规律性之上。如果存在着重复,它就立刻表达了一种单一性反对一般性、一种特殊性反对普遍性、一种与众不同的特点反对平凡性、一种即时性反对变化性和一种永恒性、持久性。“在每一个方面,重复都是一种犯罪,它把规律放在了疑问的位置上:它公然指责规律的有名无实的或者一般性的特征而赞同更深刻的并且更美感的现实性。”自然,拒绝重复与规律的相关性,从经验科学的观点看来比较困难,但我们必须首先要确定的是在什么条件下经验保证了重复。自然现象是在一种自由状态下被生产出来的,然而所涉及的是在大量循环中的相似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事物都作用于事物,并且每一个事物也相似于每一个另外的事物,但是相似性源出于自身。按照德勒兹的理解,经验构成的现象是按照许多小的被选择出来的因素而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被定义的关系(例如空间和时间对于一个在真空中的运动体而言就是两个最小的因素)。所以没有理由对数学对应于物理学的关系问题发生疑问。德勒兹指出,物理学已经数学化,因为封闭的环境和被选择的因素也构成了几何学体系的纵向座标。在这种条件下,现象必然要表现为与一个相关的被选择要素之间的一定的量相等,经验于是就成为是从一种一般性秩序到另一种一般性秩序、一种相等的秩序到另一种相似性秩序的代替物。重复在这里只是表现为从一种一般性秩序到另一种秩序的经过。就是说重复仿佛是在这两种一般性之间的表现。在这里,有在种类上的差异与程度上的差异相混淆的错误和危险。因为一般性只是再现或者预设了的假设的重复:“给定一个相同的环境,然后……”这个公式说的就是在相同的境况下一个人能选择或者保存再现相同现象的因素。但它既不能说明是什么导致了重复,也不能解释范畴是什么或者在原则上对重复而言重要的是什么这一问题。在这种条件下,即使是为了表现从一种一般性到另一种一般性的经过,重复所涉及的也只是一个在一般性意义上在种类上有区别的单一性的权力。哲学史上不同理论的演变就是说明了这一问题。在这种条件下,为了表现,重复只能利用诗意般的艺术。
第二章 差异—哲学的代言者
083
Gilles Deleuze: Dif ference and Repetition,1994,b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p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