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要求性的“我要”中,孩子总是对着妈妈要这要那,可能是要一个玩具,也可能是要一种食物,可是真正的目的却是要求妈妈的爱。相对于具体的需要对象,这要求又将是一个无,因为它的对象是一个不在场的在场。
要求本身涉及到的是它所要满足的以外的别的事。它要求的是一个在场和一个不在场的东西。母亲的原初关系表现的就是这一点,母亲孕育着那个大写的他者,这个大他者是要置于他能满足的需要之内的。她是将他作为有“特权”来满足这些需要而构成的,也就是说有不让这些需要拥有唯一可以满足它们的东西的能力。这个大他者的特权这样就给出了他所没有的禀赋的根本形式,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爱。①
这个爱将是一个自指认关系,孩子在其中试图看到自己的对象性存在,他在被爱。这不是一种需要的对象,而是无条件的一个不实在。问题在拉康这里总是会被无限地复杂化。
第九章伪“我要”:他者欲望的欲望
① 拉康:《拉康选集》,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93~594页。译文有改动。 Écrits:A Selection, trans. by Alan Sheridan, New York and London: W.W. Norton &. Co. , 1977. P.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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