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再回到名词性概念上来:能用名词性概念的同一性来说明一个词的重复吗?举韵脚为例:韵脚的确是语言重复,但这种重复包括两个词之间的差异,并把那个差异铭刻在诗歌理念的核心,铭刻在它所决定的一个空间里。韵脚的意义也不在于其明显相同的间歇,而在于让声音价值服务于音调节奏,促使音调节奏独立于代数节奏,如我们在强韵脚中所看到的。至于单个词的重复,我们必须明白,这是一个“一般化了的韵脚”,而不是严格重复的韵脚。这种一般化以两种方式进行:要么具有两个意思的一个词保证这两个意思之间的相象或自相矛盾的同一性:要么具有一个意思的一个词对其邻词产生吸引力,把一种非凡的引力传给它们,直到它们拿起指挥棒,变成重复的中心为止。雷蒙·鲁塞尔和查尔斯·佩吉都是文学的伟大重复者,都能把语言的病理学力量升华到更高的艺术层面。鲁塞尔使用含混词和同音异义词,用讲两遍的故事或双重客体填补了意义之间的距离。他据此克服了同音异义词的同音异义性,在重复中刻写了最大限度的差异,这是在一个词的心脏开拓出来的一个空间。鲁塞尔仍然把这个空间当作面具和死亡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存在着两种重复,束缚的重复和拯救的重复—当然主要是从束缚中拯救。鲁塞尔创造了一种之后的语言(after-language),在这种语言中,当一切都已言说完毕后,一切再度重复,再重新开始。①佩吉的技巧有所不同:它不用重复代替同音异义性,而代替同义性;它关怀的是语言学家所说的共边功能而不是类似功能;它构成一种之前的语言(be-fore-language),一种辉光的语言,在这种语言中,词语内部的内在空间是由微小的差异逐步创造的。这次,一切都导致年老和过早夭折的问题,但与这个问题相关的还有一个不同寻常的机会来证实重复的存在,即从束缚中进行拯救的重复。佩吉和鲁塞尔都把语言发展至极限:在鲁塞尔那里,是类似性和选择,即billard与 pillard之间的“区别性特征”;在佩吉那里,是共边或结合,即著名的挂毯特征。二者都用把我们带入词语内部的垂直的区别性重复,代替所重复的普通词语的水平重复;都用从充溢的语言和文体理念中流出的一种实证性重复,代替产生于不充分的名词性概念或语言再现的缺席性重复。仅就语言总是在重复的情况下存在这一点而言,死亡何以能激发语言呢?
56
the discursive practice series
游牧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