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批判与矛盾
在考察这一根本的悲观论之前,我必须简要地阐述一下矛盾这一观念,及其在一种内在的社会批判中的核心性。如果一种理论,比如说马克思的理论,对于社会而言是批判性的,并且假定人们是为社会所建构的,那么,为了保证其逻辑一致性,这一理论就无法从一个或隐或显地外在于其社会整体的立足点出发。相反,它必须认为其自身是内嵌于其语境之中的。这种理论是一种内在的社会批判。它不能将其规范性的立足点置于其考察对象(也即批判本身所处的语境)之外—事实上,它必须认识到,去语境化的阿基米德点这种看法是站不住脚的。由是,这种社会理论所使用的概念,必须与其语境联系起来。当这一语境本身成为考察的对象,那么,这些概念的性质便内在地受限于它们的对象的性质。这意味着,一种内在的批判从不站在其对象之外,苛求它“是”什么,比方说,苛求一种超越性的“应然”。相反,它必须能够将这种“应然”置放在其自身的语境之内,作为现存社会的内在的可能性。这样一种批判同样必须在下述意义上是内在的:它必须有能力反思性地把握自身,并将其自身之存在的可能性奠基于其社会语境的特质之中。也就是说,如果它要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它就必须能够将其自身的立足点奠定在它自己用来把握其对象的那些社会范畴之中,而非仅仅假设或假定出这一立足点。换句话说,用来把握存在之物的方式,必须能够包含对其进行批判的可能性:这一批判必须能够说明,其社会语境具有这样的性质:这一语境为一种朝向自身的批判性立场提供了可能性。由此,一种内在的社会批判必须表明,它的对象,即它自己作为其中一部分的那个社会整体,不是一个统一性的整体。进一步说,如果这种批判试图将历史发展的基础建立在社会层面上,并且避免通过假设一种超历史的进化式发展来表达具体的历史,那么,它必须表明,社会的根本关系结构能够提供一种持续的方向性动力。
第三章 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局限与批判理论的悲观论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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