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指出,这种充分的批判的诸范畴必须不仅要把握整体性的矛盾性质,也要把握其特有的不自由的基础。对由这些范畴所表达的社会形式的历史废除,必须被表现为一种特定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内含着自由的社会基础。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特有的社会统治形式是与社会劳动形式相关的。在《大纲》中,他描述了三种基本历史社会形态。第一种形态,包括其各种变体,都以“人的依赖关系”①为基础。它被社会的“第二大形态”——资本主义—历史地取代了,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以商品形式为基础②,其特点是以物的依赖体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③建构了这一“物的”依赖性的是社会;它“无非是与外表上独立的个人相对立的独立的社会关系,也就是与这些个人本身相对立而独立化的、他们互相间的生产关系”④。
资本主义的特征之一是,它的本质社会关系是一种独特的社会关系。
第四章 抽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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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Grundrisse, p. 158.
②同上。
③同上。马克思将第三大社会形态,即资本主义的可能的替代物的特点描述为“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同上)。
④ 同上书,p.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