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并不作为直接的人际关系而存在,相反,它们是对立于个人的一套准独立的结构,一个非个人的“物的”必要性与“物的依赖性”的领域。因而,资本主义特有的社会统治形式并不直接是社会的或个人的:“这些物的依赖关系也表现出这样的情形…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而他们以前是互相依赖的。”①资本主义是一个抽象的、非个人的统治体系。与早先的社会形态相比,人们显得更独立了;但事实上,他们臣属于一种社会统治体系,这一体系看起来并非社会的,而是“物的”。
资本主义特有的统治形式也被马克思描述为生产对人的统治:“个人从属于像命运一样存在于他们之外的社会生产;但社会生产并不从属于把这种生产当作共同财富来对待的个人。”②这一段落具有核心意义。说个人从属于生产也就等于说他们是为社会劳动所统治的。这意味着,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理解为少数人对多数人及其劳动的统治与控制是不充分的。在资本主义中,社会劳动不仅是统治与剥削的对象,其本身正是统治的本质基础。资本主义特有的非个人的、抽象的、“物的”统治形式显然内在地联系着社会劳动对个人的统治。
抽象统治这一资本主义特有的统治形式不应被简单地等同于市场的运作,它不仅仅意味着资本主义中在市场中介影响下的阶级统治。这种市场中心论假定阶级统治是社会统治的永恒基础,发生变化的仅仅是其作用形式(直接作用抑或通过市场作用)。这一阐释密切联系着下述立场:它们假定“劳动”是财富的源泉并超历史地建构了社会,并且它们仅仅对影响“劳动”的分配方式进行批判性的检验。
在我所给出的阐释中,抽象统治的概念与上述理解截然不同。它所指的是抽象的、准独立的社会关系结构对人的统治,由商品性劳动所中介;马克思试图通过价值与资本这些范畴来对其加以把握。在他的成熟期作品中,这些社会关系形式代表了异化这一自发统治的充分发展了的社会历史具体化形式。在分析马克思的资本范畴时,我将试图表明,这些社会形式支持着一种历史发展的动力逻辑,而这种逻辑正束缚、压迫着个人。这类关系形式无法依据市场来充分把握;同时,由于它们是准独立的形式,存在于个人与阶级之上,并与后者相对立,所以,它们也不能被充分地理解为公开直接的社会关系(如阶级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尽管资本主义当然是一个阶级社会,但是,阶级统治并不是这个社会中社会统治的根本基础,相反,在马克思看来,阶级统治本身变成了更高阶的、“抽象的”统治形式的一种功能。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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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劳动与社会统治: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再阐释
① Grundrisse, p. 164
②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