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内在分析不是一种从社会本体论立场出发进行的批判;相反,它批判了上述立场:它指出,那些貌似本体论的东西,事实上是资本主义历史特有的。
在本书前文,我曾批判地考察了这样一些立场,它们将资本主义劳动的特殊性阐释为其非直接性质,并从“劳动”的立场出发,构造了一种社会批判。如今我们已经很清楚,这种立场采用了资本主义基本社会形式“表面价值”的本体论表现,因为劳动只有在资本主义中才是一种社会本质。如果不废除本质,不废除劳动的历史特殊功能与形式,就无法历史地克服这一社会秩序。一个非资本主义社会不是仅仅由劳动建构起来的。
上述立场没有把握住资本主义劳动的独特功能,它们为这样的劳动赋予了一种社会综合性质:它们将其处理为社会生活的超历史的本质。然而,它们无法解释作为“劳动”的劳动为什么能够建构社会关系。此外,我们刚刚讨论过的表象与本质之间的关系,也无法被这种从“劳动”的立场出发的批判所阐明。我们已经看到,这种阐释假定历史上不断变动的表现形式(作为市场范畴的价值)和历史上恒定的本质(“劳动”)之间是分离的。根据这种立场,尽管所有社会都是由“劳动”建构的,它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建构似乎尤其直接与公开。我在第二章中指出,社会关系从不是直接的、无中介的。在这里我可以补充的是,由劳动所建构的社会关系从不是社会公开的,它必然以一种客观化的形式存在。传统的立场将资本主义的本质实体化为人类社会的本质,因此无法解释本质与它的表现形式之间的内在关系,因此也无法表明,资本主义的特征之一,或许正在于它具有一个本质。
这里所描述的这一错误阐释当然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它是我们所考察的形式的一种内在可能性。我们刚刚已经看到,价值不是劳动本身的对象化,而是劳动的一种历史特定功能的对象化。在其他社会形态中,劳动并不扮演这样的角色,或仅仅是很少扮演这一角色。那么,建构社会中介这一功能就不是劳动本身的内在属性,它并不根植于所有这样的人类劳动。
第四章 抽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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