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们所见,价值是一种独特的财富形式,因为它不由公开社会关系所中介,相反,它自身就是一种中介:它是商品的自我中介的维度。这一点表现在它的尺度中:它并不是所生产的物品量的直接结果。如前所述,这种物质的尺度包含着一种公开的社会中介方式。尽管价值和物质财富一样是对象化的劳动,但它是对象化的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建构了一种普遍的、“客观的”社会中介,它并不表达为对象化的价值—也即一种区别于对象化具体劳动形式(即特殊的产品)的形式。类似地,价值量,对对象化抽象劳动的量化尺度,同样区别于被生产和交换的各种产品的物理量(50码衣服、450吨钢铁、900桶石油等)。不过,这种尺度可以被转译为物理量。由之,商品的质与量的可公度性是一种对客观的社会关系中介的表达:它既建构了这一中介,又为这一中介所建构。于是,价值并不依据各种特殊的对象化劳动来度量,而是依据它们所共通的东西,排除了它们的特殊性的东西—也即劳动的耗费—来度量。在马克思的分析中,人类劳动的耗费并不依据其产品的数量与性质来度量,而是以时间为尺度:“那么,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而劳动时间又是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作尺度。”①
由此,当劳动本身成为中介产品的普遍的准客观的手段,它就构成了一种普遍的准客观的财富的尺度,这一尺度独立于产品的特殊性,因此也独立于公开的社会关系与社会语境。在马克思那里,这一尺度就是社会必要人类劳动时间的耗费。我们可以到,这一时间是一种特定的、“抽象的”时间形式。由于资本主义劳动的中介性质,它的尺度同样具有一种社会中介性质。在资本主义中,财富形式(价值)和它的尺度(抽象时间)都被劳动建构为“客观的”社会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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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劳动与社会统治: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再阐释
① Capital, vol. 1, p.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