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人类劳动的范畴指的是一种社会过程,它是对各种具体劳动的特殊性质的抽象化,同时也是在将它们简化为其公分母:人类劳动。①类似地,价值量的范畴指的是对被交换的产品的物理数量的抽象,也指将它简化为一种非外显的公分母—产品生产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在第四章中,我提及了马克思对商品形式的分析所具有的一些社会认识论意涵,这一分析应被理解为是对日常实践的结构化形式的分析,这些实践中包含了一个持续的抽象化过程:将各种对象、活动与个人的具体特殊性抽象化,并将它们简化为一种普遍的、“本质的”公分母。我曾指出,抽象普遍主义与具体特殊主义之间的现代对立,可以依据上述分析而得以理解。商品形式所内含的这一社会抽象化过程同时导致了一种特定的量化过程。在考察作为尺度的时间的过程中,我将触及社会关系的商品形式的这一维度。
在这里,有必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章中断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耗费是价值的尺度,这一断言并非对其立场的完整论证。正如我在第四章中指出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点内在于他的论证方式,内在于其诸范畴的充分展开方式,展开后的范畴意在回溯性地证成先前的内容,证成其逻辑的起点。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在他对价值及其尺度的最初规定的基础上,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及其发展轨迹;这一分析意在回溯性地支撑他在先前的论断,即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定的。因此,他的论述试图证明,价值量的时间规定,既是生产的范畴性规定,又是整体性动力的范畴性规定,而并非如乍看之下那样,仅仅是对交换的一种管理。
第五章 抽象时间
221
① Capital, vol. 1, pp. 15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