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马克思的价值范畴确立为一种具有超历史效力的财富范畴,或者反过来,将其日渐增长的悖时性解释为这一范畴的理论不充分性的标志,这两种做法都混淆了价值与物质财富。以上路径抽空了马克思的价值范畴所具有的历史特殊性,无法把握他关于资本主义社会深层基本社会形式的矛盾性质的概念。它们倾向于将生产方式视为一种本质上是技术的过程,受到各种社会力量与机制的影响;同时,它们倾向于将生产的历史发展视为一种线性技术发展,它有可能受到外在社会因素(如私有制)的限制;而非一种内在的技术一社会过程,其发展是矛盾的。简而言之,这一类阐释在根本上误解了马克思的批判性分析的本质。
马克思对价值与物质财富的区别的分析,对他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性质的概念非常重要。他指出,对于科学与技术的财富生产潜力而言,价值事实上并不充分适用,然而,它却依旧是资本主义社会中财富与社会关系的基本规定。这一矛盾根植于资本主义劳动的二重性。它结构了一种不断增长的内在张力,这一张力为资本主义社会广泛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象赋予了形式。在本书第三部分,我将讨论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动力,并依据其内在张力,讨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具体构形。我将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应依据脱离社会“生产关系”的技术“生产力”来理解,而应依据价值与物质财富之间的矛盾来理解;这就是说,它是资本主义劳动的两个维度的物质化表现,也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者的物质化表现。①(我还将提出,这一矛盾提供了一个分析的起点,以在一个非常抽象的层面上,分析不同的社会运动所表达的需求与意识的历史转型问题。)
②同上书,p. 19。
232
时间、劳动与社会统治: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再阐释
① Joan Robinson, An Essay on Marxian Economics (2d ed., London, Melbourne, Toronto, 1967), p.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