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与哈贝马斯的阐释相反,马克思在社会生活的自觉控制和自动调节之间所做的区分,与他对商品性劳动所导致的社会建构形式的分析完全一致,也与他所描述的矛盾,也即依旧以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和它自身结果的潜力之间的矛盾完全一致。我已经表明,马克思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生产与社会的自动调节。不过,在马克思看来,这种调节并不根植于生产本身,它不是劳动本身的结果。相反,它源于特定的社会形式、财富的价值形式,以及商品性劳动。在第三部分,我将展示马克思如何依据资本主义社会抽象的、自动的调节形式,来考察它的方向性及其生产方式—他表明,这一社会的生产发展过程不是技术的与线性的,而是社会的与辩证的。在马克思看来,科学与技术内嵌于一种由价值规定的生产方式,它们既强化着这一方式,又与它相矛盾:它们无法自动地化入社会主体的自我意识。
由此,在马克思的分析中,劳动的社会建构不是超历史的,而是一种历史特定方式,它是资本主义社会生活的自动调节的基础。这种社会建构形式是他批判的对象,而非立足点。因此,解放所要求的,不是实现,而是废除这一社会建构方式的产物。于是,克服《大纲》所述的矛盾并不意味着仅仅从饥饿与苦劳中解放出来:克服由价值和资本所表达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同时必然会克服社会的自动调节。尽管它未必是建立对社会生活的自觉管理的充分条件,但克服抽象统治显然是实现这一社会的自我规定的必要前提。因此,马克思对劳动建构社会的历史特殊过程的分析,恰恰批判了在哈贝马斯看来为马克思的理论所肯定的东西。
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批判,是对传统马克思主义观念中劳动的社会建构的批判,其立场分享了部分传统的假设。①他试图给出一种关于解放的观念:一方面,大多数人免于物质匮乏;另一方面,建立起人们对社会与政治生活的自觉控制—它与一切技术统治概念截然相反。然而,由于哈贝马斯没能区分作为一种历史特殊社会形式的商品性劳动和作为超历史的生产性活动的劳动,在我看来,与马克思相比,他便未能解释现代生活的“自动性”,乃至克服它的可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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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劳动与社会统治: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再阐释
① 关于这些假设的一个典型例子,见“Technology and Science asIdeology,'”p. 96。其中,哈贝马斯如此描述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生产方式:“它脱离了资本主义的制度框架,与私人形式的资本增殖机制之外的机制联系了起来。”换句话说,他认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一个技术过程,并认为生产关系,即私有制,是外在于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