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误解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劳动形式的历史特殊性,在思考这一理论的认识论维度时,上述误解具有深远的后果。哈贝马斯指责马克思没有充分区分自然科学与社会理论。哈贝马斯的证据之一是,马克思认为自己所解释的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是一种自然规律,其运作独立于人类意志。①但是,在马克思那里,这种说法并不意味着他认为这里的人类社会依照准自然规律运作。相反,这反映出,在他的分析中,资本主义形态之所以受制于这种规律,是因为其根本社会关系是异化的:它们被客观化,具有了它们“自己的生命”,对个体施以一种准自然的强制。然而,哈贝马斯并不认为马克思的论断指向了资本主义历史特有的抽象统治—譬如,资本积累始终在全球范围内颠覆着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这一过程确实独立于个人意志。相反,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的论断表达了一种超历史的立场,根据这一立场,关于社会一般的科学和自然科学在本质上是相似的。
然而,马克思的立场中所暗含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与哈贝马斯所强加给他的截然不同。它绝不认为自然科学是知识—包括关于社会的知识—的唯一模板,相反,它内含着一种关于所有知识形式——包括自然科学—的历史理论。马克思对由劳动中介的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分析,并不意味着社会和自然一样②,而是意味着这种社会关系形式和包括自然科学在内的现代思想形式之间具有一种相似性。①马克思的拜物教理论并非如哈贝马斯所说,仅仅是揭露了资产阶级社会中权力的合法性;相反,它是一种关于主体性的社会理论,在一个劳动中介了自身,并由此建构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社会中,这种社会理论将意识的形式与社会关系的公开形式联系了起来。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并未将意义体系,即一个“符号网络”,和社会劳动体系截然区分开来,这是因为他分析的是劳动在资本主义中的历史特殊的建构性角色—而不是任何关于劳动的本体论假设。马克思以由劳动中介的社会关系结构来解释这两个体系。
第六章 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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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Habermas, Knowledge and Human Interests, pp. 45-46.
② 同上书,p.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