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开哈贝马斯的论述的广度与深度,他在《交往行为理论》中提出的理论框架有某些方面存在问题。它试图通过将两种在本质上是单面的理论方法结合起来,以理解社会现实的双面性。哈贝马斯批评帕森斯,认为后者呈示了一种未经批判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图景并为其赋予理论建构,这一理论模糊了系统与生活世界的差异。然而,哈贝马斯似乎没有意识到,他以系统理论的架构(“操控媒介”)来对“经济”和“国家”进行理论分析本身,恰恰限制了他的社会批判的范围。“金钱”和“权力”这些范畴,并未把握住经济与政治的特定结构,它们仅仅表明了它们以准客观的形式存在,并且不仅仅是生活世界的投射。这些范畴无法阐明生产的性质或是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发展动力,也无法带来对现存行政形式的批判。因此,尽管哈贝马斯将资本积累和国家发展作为前提,批判了现存的经济组织与公共行政组织,但是,他所采用的系统理论框架并未允许他奠定这些前提与批判态度的基础。
显然,哈贝马斯试图表明,与一切对资本主义的浪漫主义批判相反,任何复杂的社会都需要某种形式的“经济”和“国家”。然而,由于接受了操控媒介这一观念,他将这些现代社会生活领域的形式表现为必然。他对国家和经济的批判被局限在以下这样一些情况中:其中,国家和经济的组织原则逾越了它们的界限。生活的某些方面可以被安全地“中介”,而另一些方面只能被“殖民”,这两者之间似乎有一个准本体论的界限;然而,这一看法非常成问题。只有那些担负经济与政治职能的行动领域才有可能被转换为操控媒介①换句话说,系统可以成功地殖民物质再生产领域,却不能殖民符号再生产领域这一理念意味着,人们可以将物质再生产视为是未经符号中介的领域。物质生活和意义之间的这种分离,延续了哈贝马斯在其早期著作中对劳动和互动所做的准本体论的区分,这反映出,哈贝马斯依旧隐含地执守着“劳动”的概念。和霍克海姆一样,他显然认为主一客体关系是根植于“劳动”本身的性质(或是物质再生产领域)中,而非经符号中介的。这与我在这里所论述的立场针锋相对:我将工具性根植于社会中介的一种特定形式的性质中,而非根植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中。
第六章 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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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Habermas,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vol. 2, p. 333.
②同上书,p. 328。
③ 同上书,p.343ff。
④ 同上书,p.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