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马克思对根植于流通领域中的结构化的行为与价值模式的批判,不仅仅表明了它们是社会性地建构起来,并具有历史特殊性的。我注意到,他将流通归诸社会的“表层”。它与生产领域不同,后者据说代表了社会现实的“更深的”层面(因此,如我们所见,与流通领域相关的价值被否定了)。尽管马克思批判任何排除生产关系、以分配关系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理论,但是,他不仅有兴趣指出,我们能够在形式平等、自由、缺少外在强制的流通领域“之下”,发现一个以直接统治、不平等和剥削为标志的生产领域;他的批判也不仅是把流通领域的机制、结构和价值纯粹作为假象而加以驱逐;相反,他所指出的是,生产流通仅仅是一个更为复杂的整体性的一个环节—因此,他反对任何将这一环节视作一个整体的企图。
然而,通过将这一领域视为整体性的一个环节,马克思同样为它赋予了真正的社会与历史重要性,而非仅仅将其作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的一个社会基础。资产阶级大革命正是这样的一个例子,工人自觉意识的性质与发展这一问题同样如此。比如说,对马克思而言,劳资关系在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的同时存在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说,这一关系的性质和发展的一个决定性环节在于,在流通领域,它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形式上的平等关系。②因此,在马克思根据工人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讨论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价值时,他强调道,工人的生活必需品的数量和范围,以及它们得到满足的方式都不是固定的。相反,它们因历史和文化的不同而不同,依赖于自由工人阶级的习惯和期待。如马克思所说:“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要素。”①我不拟讨论这些段落的丰富意涵,只想指出,他所提及的历史与道德要素的建构因素之一是,工人同时也是商品拥有者—也就是说,是“主体”。这不仅影响到他们所持的价值的性质(比如他们对于公平和正义的看法),也影响到他们在这一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能力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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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劳动与社会统治: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再阐释
① 这一论点可以作为起点,来批判哈贝马斯在《交往行动理论》中的观念:资本主义对传统社会形式的破坏,带来了一种由交往行动所建构的生活世界在历史上的出现,也就是说,这种社会行动的性质不是由社会所规定的。
② Capital, vol. 1, pp. 27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