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视野中,“劳动”不仅被认为是财富的超历史的源泉,更被认为是在根本上结构了社会生活。举例而言,两者的关系在鲁道夫·希法亭回应欧根·庞巴维克(EugenBöhm-Bawerk)对马克思的批判的文章中显而易见。希法亭写道:“马克思始终认为,劳动的重要性在于它建构了人类社会并……最终决定了社会的发展。由此,马克思以其价值原理把握住了这一要素,其质和量控制着社会生活。”①
“劳动”在这里成为了社会的本体论基础,它建构、决定并控制了社会生活。如果像传统的阐释所坚持的那样,在所有社会中,劳动都是财富的唯一源泉以及所有社会生活的核心构成要素,那么,各种社会之间的区别,只能来源于这种支配性要素发挥作用的不同方式—是以一种隐藏的、“间接的”形式,还是以一种(较好的)公开的、“直接的”形式。正如希法亭所说:
经济分析的范围被限制在社会发展的这一特定阶段……在这里,货物变成了商品,也就是说,在这里,劳动和分配劳动的权力尚未被自觉地用来管理社会新陈代谢与社会支配的原理,这一原理无意识地、自动地成为事物的物质属性。①
第二章 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预设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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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Rudolf Hilferding, "Böhm-Bawerk's Criticism of Marx," in Paul M. Sweezy, ed., "Karl Marx and the Close of His System"by Eugen Böhm-Bawerk, and "Böhm-Bawerk's Criticism of Marx" by Rudolf Hilferding (New York, 1949), p.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