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批判的规范性层面内在地与其历史维度有关。现代社会的理想代表了这个社会的非资本主义时刻这一观念,呼应着如下的想法,即在以无产阶级为基础的工业生产方式(作为现代社会的非资本主义时刻)与市场和私有财产之间,存在着结构性的矛盾。它将“劳动”作为批判的出发点,并缺乏对资本主义财富与劳动的历史特殊性的理解。由此,它意味着,在资本主义中被私有者阶级所占有的同一种财富形式,将在社会主义中被集体占有,并加以自觉的管理。与此类似,它指出,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在本质上将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同,无产阶级及其劳动将在社会主义中“实现自身”。
生产方式在本质上独立于资本主义,这一想法意味着一种对技术进步—“劳动的进步”—的单向度的、线性的理解,它转而迅速地被等同于社会进步。这种理解与马克思的态度截然不同。他认为,由资本规定的工业生产方式极大地增加了人类的生产力,但其形式是异化的;因此,这种增加了的能力同样统治着劳动个体,并对自然具有破坏性。①
两种批判形式的区别也明显地表现在,它们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资本主义特有的社会根本统治形式。从“劳动”角度出发的社会批判将这种统治形式首先理解为阶级统治,植根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然而,对资本主义劳动的社会批判,则将资本主义社会最为根本的统治形式描述为一种抽象的、非个人的、结构性的统治形式,支撑着资本主义的历史动力。这一路径将抽象统治形式的基础建立在价值和生产价值的劳动所具有的历史特殊社会形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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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劳动与社会统治: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再阐释
① Capital, vol. 1, p. 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