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批判理论的后一种理解,为一种对抽象统治人们的劳动对人们的统治—的深刻批判,以及为一种以内在方向性动力为特征的社会生活形式的社会建构理论提供了基础。然而,在传统马克思主义那里,这一批判被扁平化为一种对市场和私有财产的批判,它将资本主义特有的劳动形式与生产方式投射到社会主义之中。根据传统理论,“劳动”的发展在工业生产中达到历史终点;一旦工业生产方式从市场与私有财产的镣铐中解放出来,“劳动”将会作为一种准自然的社会建构原理而实现自身。
如上所述,传统马克思主义与早期资产阶级批判共享着一种关于历史进步的观念,这种观念的悖论性在于,它是朝向“天然的”人类的运动,是朝向本体论意义上的人类(如理性、“劳动”)实现自身并战胜非天然之物的可能性的运动。在这一点上,以“劳动”为基础的社会批判将会受到马克思的批评。马克思对广泛意义上的启蒙思想,尤其是对古典政治经济学批评道:“经济学家们的论证方式是非常奇怪的。他们认为只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人为的,一种是天然的。封建制度是人为的,资产阶级制度是天然的。……于是,以前是有历史的,现在再也没有历史了。”①固然,被视为天然制度的东西,对“经济学家们”和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而言并不相同。然而,这种思想形式是一致的:他们都将社会建构与历史特殊之物自然化了,并将历史视为一种朝向他们所谓“天然人类”之实现的运动。
正如我们所见,以自我调节市场和生产资料私有制来理解资本主义的决定性关系的这种看法,建立在一种对马克思的价值范畴的理解之上,这种理解依旧停留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框架内部。结果,这种批判社会理论的形式本身——从“劳动”的角度出发的社会批判—依旧囿于上述框架之内。当然,它在某些方面与政治经济学确有区别:比如,它并不认为资产阶级分配方式是最终方式,并对其提出了历史质疑。然而,分配领域依旧是其批判性思考的中心。当马克思把劳动形式(以及生产形式)作为批判对象时,对传统马克思主义而言,一种未经检验的“劳动”,则成为了财富的超历史的源泉,以及社会建构的基础。其结果并非一种政治经济学批判,而是一种批判的政治经济学,也即一种仅仅针对分配方式的批判。根据它对劳动的看法,这种批判可以冠以“李嘉图式马克思主义”之名。①传统马克思主义以对分配方式的批判取代了马克思对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的批判,以无产阶级的自我实现理论取代了他的无产阶级的自我废除理论。两种批判形式之间的区别是深远的:在马克思的分析中的资本主义批判的核心对象,在传统马克思主义那里,则成为了自由的社会基础。
第二章 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预设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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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Capital, vol. 1, p. 175n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