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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学译丛]德勒兹概念 哲学,殖民与政治 · 第 1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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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学译丛]德勒兹概念 哲学,殖民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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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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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概念足以将哲学与其他学术活动,比如科学和艺术,区分开来:“概念属于哲学,并且只属于哲学。”(QP37,34)就此而言,德勒兹和瓜塔里对哲学的定义是规定性的。《什么是哲学?》详细说明了哲学的概念、科学的功能和艺术的“感觉区块”之间的差别,在这些差别中可以看到康德对思想(理念)、知识(概念)和感觉(直观)之间的区分。科学意在通过数学函数或命题函项再现事物状态,而艺术并非意在再现,而是在一种给定的媒介中表现和表达特定感觉和知觉的客观内容。哲学处于这二者之间的某处。它具备的是认识功能而非情感功能,因此,它像科学。同时,它又像艺术,尤其是现代艺术,因为它并不试图指涉或再现独立存在的客体或事物状态。德勒兹和瓜塔里提出,哲学的“明确”定义是:它是“通过纯粹概念”创造“知识”的思想形式(QP12,7)。

第三章 再描述性哲学:德勒兹与罗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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