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除了大体的意见一致之外,他们对再描述哲学可以如何发挥政治作用的看法不同。像福柯、德勒兹或德里达这些哲学家们的著作使一种新的再描述成为可能,但罗蒂认为这种再描述从根本上说是私人的事情。他认为在以下两方面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一是在哲学上致力于自由事业,这体现于那些哲学家们的著作中;一是致力于不给他人带来痛苦,这是自由主义公共政治文化的一部分。因为再描述可能会给他人带来耻辱和痛苦,所以自由主义的公共政治文化不应将这样的再描述强加于他人。相反,它应该能让人们按照自己的条件被接受(Rorty1989,88一91)。但是,再描述可能会给他人带来耻辱和痛苦这一事实并不足以表明应该将再描述哲学看作私人的。行使标准的自由主义的自由(liberalfreedoms),比如言论自由,可以造成同样的效果,就像最近许多关于伤害宗教感情的纠纷所表明的那样。这并不表明这些是私人的事情;相反,这是为什么行使此类自由的方式应该受到公共控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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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勒兹概念:哲学、殖民与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