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哲学、政治和政治规范性”认为德勒兹后期的政治哲学中出现了规范性转型,由此,第九章“乌托邦政治哲学:德勒兹与罗尔斯”通过比较德勒兹的乌托邦哲学观与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的“现实乌托邦学说”,试图进一步缩短将德勒兹与规范性哲学拉开的距离。从他们隐晦地或明确地致力于规范性以及二人如何理解哲学和意见的关系这一角度来考虑,德勒兹后期的政治哲学和罗尔斯的自由主义之间的距离并不像我们所想的那么遥远。就德勒兹的政治哲学而言,进行这一比较一箭几雕。它有助于认清隐含在德勒兹和瓜塔里对现有的自由民主国家进行的批判之中的规范性原则,有助于表明为什么进一步展开这种批判需要注意规范性问题,因此进一步缩短了将德勒兹与自由主义规范性政治哲学分开的距离。同时,它让我们看到德勒兹对于哲学概念的理解可能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方法来理解罗尔斯关于正义公平社会的观念。本章的最后部分会重提第一章中谈论多变概念的一些内容,认为将哲学概念理解为开放的系统表明我们如何可能发展出这样一种详细的社会观——它将社会看作一个公平的合作体系,但同时能够接纳未来的正义或民主政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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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勒兹概念:哲学、殖民与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