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人文科学译丛]德勒兹概念 哲学,殖民与政治 · 第 314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328 · 第八章德勒兹与民主

书名
[人文科学译丛]德勒兹概念 哲学,殖民与政治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314
PDF 物理页
328(从 0 开始)
章节
第八章德勒兹与民主
UUID
938ffece-6e9d-4ccb-a834-1221ead96536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9b632c3a775b9f55c9470c43f4487fb71c7e2e1b61acf691b3c3c1153f8d21e5

虽然这一论点在一定程度上与德勒兹的原则相符,但并不完备,因为它没有详细说明下面这一主张背后的论证,即认为抽象的或普遍的概念会阻碍思想层面和行动层面上的运动。这一主张断定德勒兹反对任何形式的抽象概念或反对权利观念本身,而实际上他只是反对某些理解抽象概念或权利的方式。芒格没有看到德勒兹只是在批评一种特定的历史现象,即将人权描述为“永恒价值”“新的超验形式,新的一般概念”等的方式。他的话中没有什么表明他拒斥权利、法治或民主政体本身。归于德勒兹的这一论点实际上混淆了关于人权的表述与人权本身,并且假定就是因为德勒兹拒绝用这些术语来表述人权,因此就反对任何形式的权利。现有的宪政国家形式和初期的法治世界秩序形式越来越依赖于人权概念,并以它们为法权的基础,这是事实。德勒兹批评当代世界对权利会谈的利用,这也是事实。但是,这并没有让他反对权利,甚至反对认为有些权利应当具有普遍性这一观点。他警惕将人权建立在诸如人类自由、理性或交流能力之类的人性特征之上的企图。按照这些话来理解,人权预设了一个普遍的、抽象的权利主体,该主体不能简化为独一的、现存的人物。人权是永恒的、抽象的和超验的权利,属于所有人但又不属于任何特定的人。这样理解的人权“关于拥有权利之人的内在存在方式一字未提”(QP103,107)。

314

德勒兹概念:哲学、殖民与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