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身符”仍然存在着,并在一种万物有灵论的观念中成了某种神秘力量的接受者而显现出来。人们忘记了它首先不过是一种被符号所标识出来的物:手的符号、脸的符号,或者派系的标志、某些神圣的身体的象征,都在物中被标识出来,使得物成了一种护身符。对于消费理论中的拜物教徒、市场的策划者们以及消费者们来说,物在任何地方都是作为某种力量(幸福、健康、安全、荣誉等等)的承载而被给予和接受的。这种具有魔力的载体散播得如此广泛,以至于我们忘记了最初与我们打交道的其实是符号:一种被一般化了的符号的符码(code),一种完全任意的差异的符码,物正是在这一基础上,而不是由于其所具有的使用价值或者内在的“特性”,才得以展现其自身的迷人魅力。
即使存在拜物教,也不是一种所指的拜物教,或者一种实体与价值的拜物教(被称为意识形态的拜物教)。在这一类拜物教中,物恋的对象将成为异化的主体。在以上对拜物教的重新阐释中,我们将发现真正成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拜物教的乃是能指的拜物教。也就是说,主体陷入到了一个虚假的、差异性的、被符码化、体系化了的物之中。拜物教所揭示的并不是对于实体(物或者主体)的迷恋,而是对于符码的迷恋,它控制了物与主体,使它们屈从于它的编排,将它们的存在抽象化。于是,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地方并不在那些被各种不同上层建筑所反映出来的异化了的意识之中,而是存在于各个层面的结构性符码的普遍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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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拜物教与意识形态:符号学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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