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价值是这整个形而上学的表达:它是有用性的表达。它将自己界定为一种客体内在的道德律(loimorale),并被铭刻为主体“需要”的目的性。而事物所包含的内在的道德律不过是(康德和基督教意义上的)铭刻于主体之中的道德律的一种翻版,它在它的本质中将自己实证化,并在它(与上帝,或者其他任何超验的存在)的终极关系中将自身体制化。在这两种情形下,价值的流通总是受到神秘符码的作用,这种符码在“功能性”的符号之下,监控着客体与主体的需要之间的相互关联正如符码所确信的,在道德的符号之下,主体与神圣法则相互契合。
这是两种相同的目的论,它掩盖了主体的本质(主体的自我认同来源于对超验目的的认同)。它在有用性的理性符号之下,揭示了物的本真:它的本质被称为使用价值,它与它自身,以及它与主体的关系都是一目了然的。这种道德律影响了主体与客体所包含的象征性特质的还原。单一的目的代替了多样性的意义。在此,仍然是等价原则发挥了对象征的不定性的稀释(réducteur)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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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同样的象征意义上来说,“生产性”消费(在生产过程中对有用性的直接破坏)与一般的个人消费没有本质的不同。个体与他的“需要”被经济体系生产出来,就如同机体再生产它的细胞一样。我们再重复一遍:“需要”是一种社会劳动,一种生产秩序。真实的主体以及它的欲望并不能在其中凸现出来。由此,在这一层面上存在的就只有生产性消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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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