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可以将使用价值视为物的“指称性”功能。物在其所具有的“可满足性”之中,在其所谓的客观性之中,难道不存在这种意味吗?这种话语的显现就是神话学最为微妙的地方。一个精致的错误,一个被歪曲的客观性包含于其中。有用性,就如同罗兰·巴特所谓的文学性(littéralité)一样,并不是一种本质;它只是一种现实的符码,优越于其他可能的符码(道德的、美学的等等),显现出了一种合理性,而其他符码则似乎多多少少成为带有“意识形态”目的的合理化。指称或者使用价值;客观性或者有用性:真实与符号的符码成为一种共谋。与使用价值相同,物的“现实的”以及理想的目的性在交换价值的体系中复活了,具体性、现实性以及指称关系源于复杂的符码及其网络组织的相互作用这就如同白色的光源自不同色彩的光谱的混合。所以指称的白光只是由于作为涵意的光谱的作用。
由此,指称与涵意之间的差异并非真实的,它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这种差异在一个矛盾的意义上被恢复了,但却与目前已被接受的差异相左。因为指称通过它的独特功能通过恢复它的普遍性与客观性的特质,从而抹去了意识形态的痕迹—将自己从其他意指关系(被包含)中区分开来。指称根本不是一个与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涵意相对立的具有客观性的术语,它将意识形态的过程自然化,因此它是最具意识形态性的术语,第二等级上的意识形态这就是罗兰·巴特所谓“更为深刻的神话”。这正是我们在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关系中所发现的那种相同的意识形态功能。由此,这两个领域在整个意识形态过程中相互印证。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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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直面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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