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剥削与异化的区分,这一错误的分裂在政治的分析中被反复地言说。剥削是否是异化的根据,或者相反,异化是剥削的根据,这被无休止地争论着;或者,第二个阶段胜过第一个阶段,作为“资本主义的高级阶段”所有这些都是荒唐的,并且源于符号和商品之间人为的分裂,它们不是在形式中被分析,而是在内容上被分析(一个是意义,另一个是商品)。由此产生了劳动力的“剥削”与“符号的异化”的区分。就像商品与物质生产的体系无所“意指”(signifiait)一样!就像符号与文化在符码和模式的层面上,在一般价值交换的体系中,没有直接成为抽象的社会生产一样!
意识形态由此不存在于这种分裂的任何一方之中。相反,它是一种也是唯一一种贯穿于所有社会生产领域中的形式。意识形态在一个抽象的、还原的、一般等价的以及剥削的过程中,囊括了所有的生产,不管是物质的生产还是象征性的生产。
1.正是因为商品的逻辑与政治经济学的逻辑处于符号的核心之中,处于一个抽象的能指与所指的等式之中,处于符号的差异性组合之中,符号才能够作为交换价值(交流的话语),作为使用价值(理性的解码和富有差异性的社会用途)而存在。
2.正是因为符号的结构成为商品形式的核心,商品才能够直接成为意指(signification)—这种意指不是商品的一种附属产物,而是作为一种“信息”或者一种内涵,因为商品的形式使其最终成为一种中介,一种交流体系,彰显出所有的社会交换。如同符号的形式,商品是一种操纵交换价值的符码。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的意义生产之间的区别不太重要了,其中符码是决定性的:这种符码是能指与交换价值作用的法则。符码在政治经济学的体系中被抽象出来,它在商品和符号两种情形下,都稀释了象征性的不定性,以建立一个“理性的”价值循环,并在被设定的等价规则之中进行价值的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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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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