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力的出现:需要/生产力(le besoin/force productive)
由此,人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些结论:需要一正如它所是的那样—不能再从自然主义-理想主义的视域下被完整地界定了,即作为一种内在的、直觉的力量,一种自然的欲望,一种人类学的潜能。相反,需要最好应被界定为一种通过个人的内在逻辑体系推理得出的功能:更为确切地说,并不是作为被丰盛社会所解放了的消费的力量,而是作为体系自身的功能运演,即幸存以及再生产的过程所必需的生产力。换言之,需要的存在只是因为体系本身必需它们存在。
由此,今天的需要如同一种资本,每个消费者都在投资,这种投资对于生产秩序的重要性绝不亚于那些资本家的资本投资以及那些工薪族们的劳动力投资。
所以,存在着一种需要的强迫和消费的强迫。人们完全可以设想,总有一天会出现类似这样一种法律上的强制:必须每两年更换一次汽车。①
- 用人类学的假设来掩盖背后对“幸存者”所给出的生产主义的界定:在(资本)积累的阶段,必要的需要就是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力的需要。在其增长阶段,必要的需要则要维持增长率和剩余价值。
①很显然,消费是一种生产力,通过类比可以发现,消费产生的是符号的利润:“借贷带来财富”,“购买,能让人发家致富”。这种鼓吹不是将消费视为一种花费,而是将其视为一种投资,一种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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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需求的意识形态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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