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西米辩称,统治者只有在关系到国家福祉的严肃事务上才进行沟通,而且由于他们必须署上自己的名字,所以电文中错位的变音符号或拼写有误,以及曲解原意这样的错事,发生的可能性极小。为支持他的论点,贾马尔丁·卡西米列出了奥斯曼帝国对在其境内运营的电报公司的既定法律要求和标准:电报必须由发送人亲自送达电报局,签字且注明日期;34由身份不明的人,以及没有证明身份的文件的人送来的电报,将不予受理;当电报由代办人提交时,此人的身份也必须得到核实;电报必须包含清晰明了的内容。甚至还存在一个任命电报业务员的审批程序:需要两人确认一名电报员职位的申请者头脑健全,而且没有遭到任何犯罪指控。他还必须展示自己的技能。而且一旦得到任命,如果发现有伪造或其他类似行为,报务员将面临严厉的惩罚和降级处分。 35
根据卡西米的说法,这一“重大的责任”代表了一项不许办公人员修改文本的保证。奥斯曼管制电报的全部法律涉及70多条规定,而这样的控制和审查使电报成为国王和苏丹的重要盟友。但更重要的是:商人,甚至是虔诚的教徒,同样依赖电报。他们对用电报进行交易毫无疑虑
时间的全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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