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布劳那里,这类观念已经被改造成完善得多的形式,比如他一系列新作中的表述。他的观点无疑代表了社会学观点的一个主要倾向。[55]他和绝大多数英美社会学学者一样,与列维一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观念毫无相关或相似之处。但不管怎么说,他也很谨慎地与功能主义保持了距离,提出应该在理解结构的时候“剥离其在文化以及功能方面的宽泛意涵,直抵其核心属性”[56]。布劳认识到,不同的学者对“结构”有着不同的用法。但他同时指出,这些学者一般也都认为,就其最基本的意义而言,结构从某种角度上指的是社会位置及其彼此之间的关系。根据布劳的界定,以结构为主导视角的社会科学关注的是各种人口分布参数,而不是行动者本身。他所谓的“结构参数”,就是与个体可能占据的社会位置有关的划分个体聚合的任一标准。对此,布劳作出了如下说明:
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讨论人口总体的年龄结构,部落的亲属结构,组织的权威结构,社区的权力结构,以及社会的阶级结构。这些都不能说是社会结构的类型,而只是通过某一维度区分社会位置的分析性要素。单一参数所产生的不同位置,必然会为不同的人—无论该个体的男女、老少、贫富所占据。但由几个参数综合产生的位置,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同一个人会同时占据着不同参数上的位置……社会结构体现在不同的分化形式之中,我们在分析时必须一一分开探讨。[57]
在布劳看来,考察结构参数的任务清楚地勾画了社会学独特的关注方向。
第四章结构、系统与社会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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